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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通關基本流程 |
來源: 時間:2009-05-08 |
1、企業申報: 進出口 企業可以采用委托 報關單 位制發電子數據 報關單 或自行制發的方式,以EDI方式或者通過中國 電子口岸 平臺,向 海關 辦理進出境貨物的申報。
2、 海關 審單: 海關 收到電子數據后,首先由計算機對數據進行檢查,其完整性、邏輯性符合 報關單 填制 規范 要求的,轉入審單中心人工審核,如不符合,則退回申報人要求重新填報。審核主要是申報的正確性、真實性的審核,主要集中于歸類、價格、原產地、貿易性質及 進出口 管理條件,并計算相應稅費;審核中如發現存在不符合要求時,海關可以要求申報人重新申報或者作出補充說明。
3、現場交單:經人工審單合格通過后,海關發出電子 通知 ,申報人持打印出的紙質報關單到口岸現場辦理交驗報關單、海關要求的隨附單證以及 進出口 的許可證件,并交納 關稅 、進出口環節 增值稅 或其它費用,方式可以采用銀行交付、網上支付等。如海關確定查驗的,申報人應按海關要求搬移、開拆貨物,查驗結束后,雙方共同在查驗記錄上簽字,如海關認為必要,也可徑行查驗。
4、海關放行,提取貨物:海關收到稅、費交納完畢的證明后,簽發貨物放行單交給申報人,申報人可以到 碼頭 或倉庫提取貨物,安排運輸。
5、轉關運輸:如申報人希望在內地或者企業所在地的海關就近辦理海關手續,可以在申報時提出轉關申報(填制轉關運輸申報單),經海關審核同意,辦理轉關運輸的手續,口岸海關將有關運輸、貨物等數據通過計算機網絡傳至主管地海關,待貨物運至指運地后再辦理審單、交單、征稅等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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